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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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金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开征集开展成都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意向合作伙伴的公告

点击量:784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07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公司制定《成都房地产抵押典当管理办法》,根据该制度,现公开征集意向合作伙伴。公告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成都房地产抵押典当是我公司面向成都市场发放的,以价值较高便于处置的房产抵押我司,在我司获取当金的行为,产品简称“鑫易达”。

(二)“鑫易达”仅限于用自有房产典当获取当金。折当率不超过80%,即典当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的80%。

(三)典当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到期时经我公司同意原则上可办理续当,续当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四)“鑫易达”业务的开展采用合作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客户自有房产抵押的方式进行典当。

二、合作方准入条件

合作方由我公司根据合作方的资质等级、资金实力、经营状况、市场占有率等综合情况,选择确认合作关系并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承担担保责任的合作方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成立时间不低于一年。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合作方无未结案的诉讼被执行案件,无未结案的税务处罚等重大违法经营行为。

(五)合作方及其股东、高管、实际控制人未被广安投资集团、广安金财集团纳入禁止合作对象名单。

(六)我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广安金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XX公司(合作方)

双方为建立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根据金融政策、市场环境及自身内控制度,制定典当当户基本要求,并将该要求告知乙方,甲方可根据市场及其他具体情况适时调整上述要求。

(二)乙方积极拓展市场,按照甲方制定的当户要求为甲方推荐符合基本要求的典当当户,经相应当户同意后,收集甲方指定的资料并出具《推荐函》(详见附件)提交甲方审核。

(三)甲方独立审核并最终确定是否向乙方推荐当户发放当金。审核通过的,甲方告知乙方,并由乙方通知、协助当户签订相应典当合同,完善借款手续。

(四)乙方推荐当户成功签订相应的典当合同、获得当金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贷后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相应借款人的典当合同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当金本金、利息的及时归还及当户支付、还款能力变化等),随时向甲方报告;

(2)协助甲方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3)在乙方推荐的当户出现逾期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证书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全力协助,并向甲方代为当户偿还所欠一定的当金本息(含综合费);

(五)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一定基础履约保证金;

(六)其他双方商定的协议内容。

四、报名提交资料

(一)意向企业的简介、营业执照、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社保缴纳记录等。

(二)公司及股东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征信情况、财产情况等在人民银行打印一周内的征信报告。

(三)自有或租赁的经营场所证明。

(四)近三年和近期财务报表及附注。

(五)我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证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长期

(二)报名提交:各意向企业将纸质资料文件以密封的形式送达或快递至公司,报名文件不退还。

(三)此次公开征集意向合作方不受数量限制。

六、意向合作伙伴的确定

根据报名情况,选定意向合作标的,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与意向方洽商合作事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杨经理   15208192907

         代经理   15681447110

联系地址:广安区建安中路2号

 广安金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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